护照及签证:
报名时须持有效旅行证件及签证,而旅行证件有效期应不少於六个月。各国入境之规条有別,对签证及其他文件之要求有所不同,各人所需签证亦不同,视乎所持之护照而定,臺端须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及有关之文件,以便进出入境该等国家。拉美假期不负责办理上述文件,亦不负责因未能办妥上述文件而引致之一切损失。如团员因办理签证而不获批准,因而取消订位,一概都会根据下列章程处理。
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缴交订金,余款需於出发前45日全部缴清。若预定45日內出发之行程需一次性缴清。所有订金及团费,不得转与他人或转用於其他出发日期。逾期未清缴所有费用者,拉美假期得將其订位取消,而其已付之订金及团费概不发还。
旅程收费:
本章程內所列之费用乃根据当时机票价目、酒店宿费、旅游车费、节目入场费及外匯兑换率等而定,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告。此后若有燃油涨价或外幣浮动,拉美假期保留在出发前调整费用之权利,而已缴交全部费用之团员,將不受上述条文所限。
取消订位:
若因事取消订位,必须以书面通知及按下列章程办理:
出发前90天以上,每人扣除20%。
出发前46-89天,每人扣除75%。
出发前45天內或旅程中退出者,作自动放弃所有权利,费用概不发还。
取消机票將根据航空公司所订条款处理,另加手续费。
费用包括:
机票: 含机票团友之往返原居地至目的地之经济客位机票。(不含机票团友须另外付机票费)
酒店: 酒店房间以两张床为主,三人房及四人房不另加床。
交通工具: 採用豪华空调游览车及照行程表內所列其他交通工具如內陆飞机、邮轮或火车等。
膳食: 照行程表內所列之中西式早、午、晚餐膳食。
节目: 照行程表內所列之各项观光节目及门票。
导游: 领队,及/或当地专业导游、司机隨团照顾。
费用不包括:
不含机票团友之往返机票费用,各机场及离境税,各行程未包括之税项,程以外之各项自费游览节目门票,各国签证费,行李超重费,行李搬运费,私人费用如洗衣、电话、汽水、酒类,个人保险费用及领队、导游及司机小费。
旅游保险:
团费不含保险费用。为保障客人利益,凡参团者需自行购买各类旅游保险,如意外、医疗、行李等。
行李及私人財物:
各航空公司及各地对行李规格限制有別。一般而言,国际航班每人限携带寄舱行李最多2件;每件行李长阔高总和不超过55吋及重量不超过50磅,而手提行李只限1件;长阔高总和不超於45吋及重量不得超过15磅为准。內陆航班则每人限携带寄舱行李最多1件。请向所乘坐之航空公司查询为荷。各团员须对其携带之私人財物及行李安全问题以对旅客负责。本公司所採用之各类交通工具及酒店,如飞机、轮船、火车或巴士等,其对旅客之私人財物及行李安全问题,各机构均订立有各种不同之条例,以对旅客负责。行李遗失、意外伤亡及財產损失等情形,当根据各不同机构公司所订立之安全条例作为解决的依据,概与「拉美假期」无涉。
责任条款:
拉美假期一向以顾客为先之服务精神,精心策划及安排各旅行团,为使行程精益求精。如每团之参加人数不足,又或在非本公司能力范围以內所能控制之特殊情况下,本公司保留取消或替换出发日期或任何一项旅游项目,与及缩短或延长旅程或取消出发之权利。在此情况下,费用將酌量增减或將悉数退回,团员不得藉故反对及藉故要求赔偿。有关酒店住宿、膳食、游览情序等各种问题,將依据本公司之游览章程办理。若遇特殊情况,如天气恶劣、罢工、颱风影响、证件遗失、当地酒店突告客满、原定班机取消或延误、政变等等,或在非本公司能力范围以內所能控制之情况下,而必须將行程及住宿更改或取消任何一项旅游节目,本公司得依照当时情况尽量安排及全权处理,惟拉美假期將不负责在此情况下所引致之损失。至於航空公司只负责机票所载的各项营运条款,如乘客未进入航机內,航空公司將不负任何责任。
其他细则:
团员如基於私人理由,要求自行出发,中途离团或自由活动,本公司当乐意安排,惟拉美假期將不负责一切由於任何交通上或某他原因之延误而导致未能赶上预先安排的行程,或住宿上间接或直接之费用或损失。凡参加游览团者,须遵守各国法纪,严禁携带私货营利及违禁物品。进出境法例,是根据个別国家所订立,如因个人理由而被某国拒绝入境,其责任与拉美假期无涉,余下之旅程將不获退还款项,及因而所需之额外费用如交通、住宿等,须由其个人负责,与拉美假期无关。任何团员若防碍领队或团体的正常活动及利益,或在行动、言谈上詆譭或侮辱其他团友及服务人员者,本公司领队绝对有权適当地取消其隨团资格,其离团后之一切行动,概与拉美假期无涉。所余下未完成部份旅程,恕不发还任何费用。
凡旅客报名付款参加拉美假期之旅游团,视为明白、同意及接受本公司之报名手续、旅游细则、责任条款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