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假期 – 服務條款與責任細則

感謝您選擇拉美假期(後簡稱「本公司」!為保障您的合法權益,請在報名及付款前仔細閱讀以下條款。凡旅客報名付款參加本公司的旅遊行程,即視為已充分理解、同意並接受本服務條款、責任細則及各項規定。

一、 責任問題

第三方責任豁免:「本公司」安排之交通工具(如飛機、遊輪、輪船、火車或巴士等)、住宿、膳食、旅遊觀光或娛樂項目,均非由「本公司」擁有、管理或控制,乃按照獨立第三方航空公司、當地獨立旅遊代理人及服務機構單位預先擬定的規則條款下簽發及安排。在發生突發或未預料到事件的情況下,旅客同意及接受航空公司、當地獨立旅遊代理人及接待單位最終的安排,不會將其視為違反旅行團的宣傳資料和行程說明。如遇交通延誤、行李損失、意外傷亡及財物損失等,旅客同意及接受僅向擁有、管理或控制有關交通工具、酒店、餐廳、旅遊點或娛樂項目之機構直接交涉追討或索償,不論交涉、追討或索償結果如何,不得要求「本公司」對此負上任何責任,並放棄向「本公司」追討或索償。

不可抗力因素:凡參加本公司行程之旅客,如遇有財物損失、意外傷亡,或因天災人禍、機器失靈、交通延誤、失火、罷工、戰爭、政局不安及政府更改條例而招致損失或產生額外費用時,「本公司」一律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旅客不得向「本公司」追討或索償。請旅客自行安排及確保有足夠的保險覆蓋該等情況下的損失。

機票細則:旅客須自備由旅遊地回程日起計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之旅行證件、有效出入境簽證、國際機票、所有內陸機票、保險及個別路線之交通安排。如遇團體航班因天氣問題、機器失靈或其他未能預知之情況下延誤或取消,導致團體未能按時到達或因情況需要更改目的地,自備機票的旅客將不獲任何退款,並需自行前往最新之集合地點。

行程更改權:在發生突發或未預料到事件的情況下,「本公司」及其他代理人和當地服務機構單位有權在旅途中替換行程內之項目,亦有權縮短或延長旅程,屆時費用將酌量增減。旅客同意及接受最終的安排,且不會視該最終安排為違反旅行團的宣傳資料和行程說明。

延期與離團:旅客同意及接受,若因私人原因延期逗留或自行離團,自延期或離團開始之時,「本公司」安排之行程即告完成及結束。此期間之費用、責任、行李損失、意外傷亡及財物損失等,均由旅客自負,概與「本公司」或其委托機構無關,無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團體預訂限制:行程中所安排之機票、船票、酒店或觀光項目,均屬團體訂位,一經確認及訂購後,不論任何情況下未能使用,概不退回任何款項,亦不會安排其他替代行程。

法紀與行為標準:旅客須遵守到訪城市的法律,包括但不限有關風俗、入境或運輸的規定。「本公司」對旅客任何違反到訪國家法律的行為概不負責。旅客須遵守合理的行為標準,不得威脅、攻擊或恐嚇其他旅客及工作人員。若任何旅客不遵守合理而適當之行為標準,或不遵守應有謹慎措施及安全規定,將被視為違約.旅客同意及接受「本公司」有權終止該旅客繼續參加旅行團,被終止參團的旅客將不獲退款,「本公司」亦不再對其負有責任。

遊輪特殊條款:遊輪公司或「本公司」有權因應當日遊輪泊岸時間及當地天氣、交通情況而更改所有岸上觀光行程之項目,旅客同意及接受遊輪公司或「本公司」有最終決定權。如因天氣惡劣、風浪大或各種未能預知的情況而不能泊岸,旅客同意及接受船公司或「本公司」的安排,且不需作出任何補償。

二、 付款要求:

  • 在確認預定後,需支付行程總費用的 30% 作為定金。亦可一次性支付全款(無額外優惠)。

  • 餘款需在行程開始前 60天 支付完畢。

  • 若在確認預定时距離行程開始已少於 60天,則需要直接支付全款。

  • 註:所有定金及團費,不得轉讓給他人或轉用於其他出發日期。逾期未清繳所有費用者,「本公司」有權將其訂位取消,其已付之定金及團費概不發還。

取消訂位及退款規則:若因事取消訂位,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並嚴格按下列章程辦理:

  • 出發前 90天以上 取消,每人扣除總費用的 30%。

  • 出發前 60-89天 取消,每人扣除總費用的 75%。

  • 出發前 60天內 或旅程中退出者,作自動放棄所有權利,費用概不發還(即扣除 100%)。

  • 不可退款項目:以上退款還需扣除不可退款之項目。機票、門票、船票、巴士票等票券一旦出票不可退;不可取消之酒店訂單亦不可退款。

旅遊保險:團費不含保險費用。為保障旅客自身利益,凡參團者強烈建議並需自行購買各類旅遊保險(如意外、醫療、行程延誤或取消、行李遺失等保障)。

三、 報名須知、手續及繳款辦法

證件與簽證要求:報名時旅客須持有效旅行證件及簽證,旅行證件有效期應由旅遊地回程日起計不少於六個月。因各國入境規條有別,旅客須自行辦理護照、簽證及有關文件,以便進出該等國家。「本公司」不負責辦理上述文件,亦不負責因未能辦妥上述文件而引致的一切損失。若團員因辦理簽證不獲批准而取消訂位,一概根據下方「取消訂位」條款處理。

旅程收費與浮動:本章程內所列之費用乃根據當時機票價目、酒店宿費、旅遊車費、節目入場費及外匯兌換率等而定。若有燃油漲價或外幣浮動,「本公司」保留在出發前調整費用之權利,而已繳清全部費用之旅客將不受此限。

四、第三方責任問題

航空公司責任問題

航空公司只負責機票所載的各項營運條款,如乘客未進入航機內,航空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

旅客必須清楚核對收據上之姓名正確無誤,本公司按該姓名提交予航空公司出票,如出票後因錯名而需要繳付改名費或以正價重新購買機票,有關責任須由旅客承擔,「本公司」概不負責。

遊輪公司責任問題
顧客同意及接受所有遊輪假期均受遊輪公司之條款約束及限制。
報名前請參閱有關遊輪公司之英文版條款及細則。
顧客同意及接受艙房住宿、航程路線、泊岸及啟航時間,將以遊輪 公司最後安排為準。

五、 特殊情況

  1. 行程內所涉及之費用乃根據當時國際貨幣兌換率而訂定。

  2. 鑑於燃油漲價或外幣浮動,「本公司」保留調整費用之權利。

  3. 「本公司」當盡力根據行程安排所有酒店,但「本公司」有權視乎當時實際情形作出更改,如遇展覽會,滑雪期間或特殊情況下,將住宿鄰近城市之同級酒店代替。

  4. 「本公司」及其代理人公司有權因應情況替換行程內之項目,亦有權縮短或延長旅程,屆時費用將酌量增減,客人不得異議:

    • A) 若旅行團出發前因特殊情況更改任何項目而引致經營成本增加,客人可選擇接受調整價錢或於14個工作天內取回所付之全部款項;若更改項目引致經營成本減少,「本公司」則於14個工作天內退還差額。

    • B) 若旅行團出發後因特殊情況更改項目而引致經營成本增加,「本公司」有權徵收額外費用;若更改項目後引致經營成本減低,「本公司」則於旅行團結束後一個月內退還差額。

  5. 所有酒店及住宿根據行程安排,但「本公司」有權視乎當時情形作出更改,例如但不限於遇展覽會或特殊情況下,將住宿鄰近城市之同等級酒店及住宿代替。

  6. 如遇節日,行程之任何景點因假期或任何原因情況下而關閉或休息或特色餐被取消,「本公司」及其他旅遊代理人有權替換行程內之項目。而行程先後次序安排均以當地接待單位編排為準。餐廳安排例如但不限於節日、裝修或特殊情況下,將以其他膳食代替及膳食之先後次序會按當地實際情況而可能有所變動。

  7. 若顧客因簽證問題而不能成行,「本公司」有權就所繳之訂金團費中扣除因此而引致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機票、酒店的費用及「本公司」的行政費用。

  8. 當地參團之團費不設任何優惠。顧客亦須自備有效出入境簽證、國際機票、所有內陸機票、保險及個別路線之部份交通安排。

  9. 即使顧客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及旅遊證件,如遇出/入境時遭移民局或海關拒絕出/入境,不論因其本身背景問題或任何其他原因(不論是否知道原因),顧客同意/接受不能要求「本公司」對此負上任何責任。另所繳團費不得退回或轉讓他人或轉用於其他旅行團,顧客須自行繳付其間引致之額外費用。

  10. 行程中各項活動皆按整體需要而設計及安排,惟顧客參加此等活動時,並應遵守服務人員之指引及安排並先務必衡量個人的年齡、體格、健康狀況、以及當時的天氣環境及活動內容等,以評估自己能承擔風險程度,然後再決定應否參與,並須獨自承擔由此而引致的一切後果及責任。當顧客認為有需要時,更先應自行尋求醫生或專業人士提供之意見。

  11.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規定,旅客進出中南美洲國家時,並非必須接種黃熱病疫苗。接種與否純屬建議性,並因應個人健康狀況而定。請向醫生諮詢。

  12. 行程之先後次序安排均以航空公司及當地接待單位最終編排為準,當然「本公司」務必根據供應商之編排更改行程次序,顧客不得異議。

  13. 如遇不能控制之特殊情況或航班延誤,導致客人需提出保險索償,顧客需自行向航司索取證明文件,並自行與保險公司聯絡。

商品购物车

0
image/svg+xml

No products in the cart.

继续购物